天津印發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DB12/ 059—2018)。這是該標準在使?23年后的?次修訂。這次修訂在保留原標準6個控制項?基礎上,增加了11項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項?,同時收嚴了部分惡臭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。新標準還增加了對污染源責任主體的惡臭排放管理要求,明確了應對惡臭污染物排放系統和污染防治設施定期維護保養,并保存相關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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